紫学网
搜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表述中,错

  • 阅览人数:
  • 文档语种:
  • 976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对照】

    公司债券(corporate bond)、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优惠政策(preferential policy)、机器设备(machinery equipment)、稳定增长(steady growth)、实际年利率(effective annual interest rate)、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现金流入量(cash inflow amount)、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利息收入(interest income)

  •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 A.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B.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
    C.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50%
    D. 加速折旧优惠中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 查看答案&解析 点击获取本科目题库
  • 延伸阅读
  • [多选题]根据基金的运作方式不同可将基金分为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
  • A. 对

  • [多选题]中方甲公司拟与日本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A中日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甲公司为此拟定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部分要点如下: (1)A企业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额为25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6%。其中,现金出资98万美元,通过其母公司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取得;其余的154万美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该专利权通过与他人签订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 (2)甲公司分期缴纳出资,其中第一期出资8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3)A企业设立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由日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经营管理机构中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总经理由中方担任且为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要求: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上述计划中的不合法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 A. 甲公司的投资计划中,主要存在以下不合法之处: (1)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在本题中,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美元,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450万美元,不合法。(或者,根据规定,注册资本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在本题中,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投资总额不得超过900万美元,甲公司拟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超过了最高限额,不合法。) (2)甲公司以专利使用权出资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在本题中,甲公司用于出资的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并非自己所有的,而是通过与他人签订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的。 (3)甲公司出资期限不合法。根据规定,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在本题中,投资计划拟定甲公司第一期出资自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不合法。 (4)由总经理担任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的法定代表人。

  • [多选题]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甲公司2015年度进行了以下投资:   (1)1月1日,购入乙公司于当日发行且可上市交易的债券100万张,支付价款9500万元,另支付手续费90.12万元。该债券期限为5年,每张面值为100元,票面年利率为6%,实际年利率为7%,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当年度利息。甲公司有充裕的现金,管理层拟持有该债券至到期。 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2015年度利息600万元。根据乙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甲公司估计所持有乙公司债券的本金能够收回,未来年度每年能够自乙公司取得利息收入(interest income)400万元。   (2)4月10日,购买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100万股,共支付价款800万元。甲公司取得丙公司股票后,对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丙公司股票的限售期为1年,甲公司取得丙公司股票时没有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月31日,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12元。   (3)5月15日,从二级市场购买丁公司股票200万股,共支付价款920万元。取得丁公司股票时,丁公司已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甲公司取得丁公司股票后,对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甲公司管理层拟随时出售丁公司股票。12月31日,丁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4.2元。   相关现值系数如下:   (P/A,7%,5)=4.1002;(P/A,7%,4)=3.3872;   (P/F,7%,5)=0.7130;(P/F,7%,4)=0.7629。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因素。   要求:   (1)判断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债券时应划分的金融资产类别,说明理由,并编制甲公司取得乙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5年度因持有乙公司债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判断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债券2015年12月31日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说明理由。如应计提减值准备,计算减值准备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4)判断甲公司取得丙公司股票时应划分的金融资产类别,说明理由,并编制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确认所持有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5)判断甲公司取得丁公司股票时应划分的金融资产类别,说明理由,并计算甲公司2015年度因持有丁公司股票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涉及小数的保留两位小数)
  • A. (1)甲公司应将取得的乙公司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理由:因为该债券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管理层有意图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100×100) 贷:银行存款 9590.1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09.88 (2)确认投资收益=9590.12×7%=671.31(万元)。 借:应收利息 600(10000×6%)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71.31 贷:投资收益 671.31 借:银行存款 600 贷:应收利息 600 (3)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债券账面价值=9590.12+9590.12×7%-600=9661.43(万元);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债券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400×3.3872+10000×0.7629=8983.88(万元);债券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9661.43-8983.88=677.5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677.5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677.55 (4)甲公司持有的丙公司股票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理由:该股票属于具有公允价值的限售股,甲公司取得股票后对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取得时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期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12×100-8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00 (5)甲公司持有的丁公司股票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理由:该股票具有公允价值,甲公司对丁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管理层拟随时出售。 2015年因持有丁公司股票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4.2×200-(920-200/10×0.6)=-68(万元)(损失)。

  • [单选题]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
  • A. 甲与律师签订的代理诉讼的合同
    B. 乙与亲戚签订的监护小孩的合同
    C. 丙与老师签订的在课外补习功课的合同
    D. 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 [多选题]下列各项股利政策中,股利水平与当期盈利直接关联的有( )。
  • A. 固定股利政策
    B. 稳定增长股利政策
    C.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D.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 [多选题]下列关于债券的内部收益率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 A. 债券的内部收益率是购买债券后一直持有至到期的内含报酬率
    B. 债券的内部收益率是能使债券每年利息收入(interest income)的现值等于债券买入价格的贴现率
    C. 债券的内部收益率是债券利息收益率与资本利得收益率之和
    D. 债券的内部收益率的计算要以债券每年末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为前提

  • 本文链接:https://www.51kaozc.com/questionsm9jepr.html
  • 相关资料
    考试资料
    推荐阅读
    @2019-2027 紫学网 www.51kaozc.com 蜀ICP备2022026797号-1